2022年重点工作——李国英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2-08-01 14:05

2022年重点工作

今年水利工作任务重、挑战多、要求高,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有效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汛抗旱是水利部门的天职,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坚持防住为王、“预”字当先、“实”字托底,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做好迎战更严重水旱灾害的准备。

  提高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改进水文测报技术和手段,积极推进测雨雷达试点应用,实现超高时空分辨率短临暴雨预警。加强降雨预报、洪水预警与水利一张图基础数据叠加分析和深度融合,并将预警信息直达一线,直达工程管理单位,直达病险水库“三个责任人”。完成全国水库、堤防、水闸、国家蓄滞洪区基础数据整合集成,建设部省两级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

  优化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修订《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各流域、各地都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关口前移,变“过去完成时”为“将来进行时”。强化应急响应执行,对不响应、响应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水库安全管理。健全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建立覆盖所有水库的信息档案,全面、精准、动态掌握水库基本情况。严格水库运行监管,统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安全度汛,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逐库修订完善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每一座水库都必须落实安全运行管理责任,都必须责任到机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湖泊等行为,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要在汛前基本完成,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汛前开展山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优化山洪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省级监测预报预警平台,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畅通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实现风险预警信息及时直达受影响区域人员。完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机制、动员机制,从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全面检视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强化工程调度运用管理。精准掌握重要江河骨干河道行洪能力,精准掌握蓄滞洪区分洪运用风险隐患,精准掌握控制性水库影响区居民分布、重要基础设施、防洪高水位下居民及生产设施情况,研究完善超征地移民线防洪库容调度运用补偿机制和政策,分级负责强化工程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完善水工程调度方案,牢牢掌握汛期工程调度决策主动权。

  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针对防汛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汛前全面检查,各地要对辖区内各类水库逐一进行检查,重点对“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和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汛前不能整改完成的,要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水利部将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抓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健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水利部直管工程由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各地在建水利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汛前分级开展全覆盖闭环检查。抓好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以渠道与河流交叉部位为重点,全面排查防范沿线安全风险。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管住增量,改造存量,加快实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抓好灾损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主汛期前基本完成修复任务。强化水库、堤防等工程汛期巡查防守,险情抢早、抢小,及时处置,确保安全。

  提升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水平。统筹运用河道及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各类水工程,综合采取“拦、分、蓄、滞、排”等措施,充分发挥流域水工程体系减灾效益。要充分发挥流域防总办公室作用,强化水工程联合调度,实现协同作战、集团作战,做到联调联控、共同发力,科学、精细调控洪水。

 (二)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农村供水,事关亿万农民群众重大民生福祉。要加快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锚定2022年底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及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减少小型分散供水人口数量。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优先利用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骨干水源作为农村供水水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快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监测,着力提升农村供水水质。

  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确保有名有实有效。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统一运行管理,以县为单元,整体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区域统筹管理。强化数字赋能,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重点,加强智慧应用系统建设,构建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一张图。

  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去年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转办核查的问题线索中,79.6%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排查,发挥乡镇、村组干部和管水员作用,实行农村饮水状况全覆盖排查,不漏一村一户;对脱贫地区和供水薄弱地区加大监测频次。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继续用好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等监督渠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动态清零。将农村供水问题及处置情况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依据,推动列入脱贫攻坚后评估分省问题清单。要做实做好县级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急供水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抢修队伍,加强应急演练,逐县逐处落实,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饮水安全问题。

  推进乡村振兴水利工作。推动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水利援疆、援藏工作,强化“一对一”监督检查,扎实抓好定点帮扶各项工作,打牢乡村振兴的水利基础。

 (三)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构建抵御水旱灾害防线。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从流域整体着眼把握洪水发生和演进规律,加快完善以河道及堤防、水库、蓄滞洪区为主要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提高河道泄洪及堤防防御能力。加快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堤防达标建设和提质升级、黄河干流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淮河下游入海水道二期、海河河道治理、西江干流和辽河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太湖环湖大堤后续、吴淞江及扩大杭嘉湖南排新通道等重点工程建设,保持河道畅通和河势稳定,解决平原河网地区洪水出路不畅问题。以防洪任务重、存在安全隐患、遭洪水冲毁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河段为重点,加快实施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确保重点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实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

  增强洪水调蓄能力。以提高流域洪水整体调控能力为目标,加快珠江流域大藤峡,松辽流域阁山,长江流域牛岭、跳蹬、黄石盘、江家口,黄河流域东庄等控制性枢纽建设;推进黄河古贤,柳江洋溪等水利枢纽前期工作;开展黄河黑山峡、桃花峪水库,交溪上白石水利枢纽等前期论证。大力推进100余座大中型、3400余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蓄滞洪区功能。加快长江、淮河、海河等流域蓄滞洪区布局优化调整和建设,重点推进启用几率大、分洪滞洪作用明显的蓄滞洪区建设。推动长江杜家台、华阳河、康山等蓄滞洪区建设,继续实施珠江流域潖江蓄滞洪区工程和安全建设,优化松花江流域胖头泡、月亮泡蓄滞洪区启用方式。加强洲滩民垸分类管理,推进长江中下游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做好淮河干流行蓄洪区和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加快进退洪闸建设,确保蓄滞洪区“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关键作用。

 (四)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科学谋划“纲”“目”“结”工程布局,统筹存量和增量,加强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增强我国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

  加快国家水网建设。编制完成《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科学有序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西线工程前期论证。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引汉济渭、引江济淮、内蒙古引绰济辽、福建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广东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引调水工程,以及内蒙古东台子、福建白濑、海南天角潭、贵州凤山、西藏湘河、新疆库尔干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河北雄安干渠引水、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湖北姚家平、河南张湾、重庆福寿岩、四川三坝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国家骨干供水基础设施网络。

  推进省级水网建设。各地要切实谋划和实施好本地区水网建设任务,做好与国家水网建设布局和重点任务的有效衔接,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重点推进省内骨干水系通道和调配枢纽建设,加强国家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与区域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的互联互通。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水安全保障工作。

  打通国家水网“最后一公里”。依托国家骨干网及省级水网的调控作用,优化市县河湖水系布局。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完善灌溉水源工程、渠系工程和计量监测设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批现代化数字灌区。推动在东北三江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地区、西南地区等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利基础。

 (五)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全面排查确定断流河流、萎缩干涸湖泊修复名录,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从各地的母亲河做起,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让河流流动起来,把湖泊恢复起来。推进京津冀地区河湖复苏,恢复白洋淀,恢复永定河、潮白河、大清河、滹沱河等,统筹上下游用水,实现水流贯通。实施大运河、西辽河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北运河、南运河具备条件的河段通水,逐步复苏西辽河生态环境。推动实施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巩固黄河、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水资源优化配置和修复治理成果。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全面确定全国重点河湖名录明确的477条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有序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研究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标准。将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纳入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年度调度计划,作为流域水量分配、水资源统一调度、取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严格跨省江河流域省界断面、重要控制断面和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量考核和监督检查。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逐站落实生态流量,实施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持续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

  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深入落实国家“江河战略”,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水利工作。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全面完成各行政区域内河湖划界工作,划定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确保重要江河湖泊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开展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因地制宜实施河湖空间带修复,加快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沱江等生态廊道建设。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为重点,完善部际协作机制,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整治。

  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启动地下水回补、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推进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强化分区管控。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完善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统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晋鲁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落实地下水压采和河湖生态补水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近期目标任务,全面总结评估任务落实情况和治理成效,编制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好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西辽河流域、黄淮地区、鄂尔多斯台地、汾渭谷地、河西走廊、天山南北麓与吐哈盆地、北部湾地区等10个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全面完成年度6.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突出抓好黄河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实施淤地坝、拦沙工程和沙棘生态建设工程,加大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打造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优化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实施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整体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决策、管理水平。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

 (六)加快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工程,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全面推进算据、算法、算力建设,对物理流域全要素和水利治理管理全过程进行数字化映射、智能化模拟。

  做好顶层设计。出台《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技术大纲》《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导则》《水利业务“四预”功能基本技术要求》和成果共建共享制度办法,以流域为单元,编制七大江河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方案。三峡、南水北调、小浪底、丹江口、岳城、尼尔基、万家寨、大藤峡等工程管理单位要编制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方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流域管理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地方水利部门先行实施建设。

  构建数字化场景。优化完善监测站网布局,建立与防汛调度和国家水网相匹配的水文站网,重点提高洪水来源区、水资源来源区、行政管理边界、重要防御对象、重要用水对象等重要节点覆盖率,加大天、空、地遥感技术应用力度,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在完善全国水利一张图的基础上,抓紧细化流域水利专题图、定制水利工程实体场景,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底板。建立健全物理流域及水利工程等基础数据更新机制,实时更新重要站点监测信息、发生洪水的河道遥感信息、参与调度运用的工程安全监控信息,及时更新流域下垫面、重要水文站大断面、重点河段河道地形、模型参数等信息,及时定期更新影响区经济社会信息。

  开展智慧化模拟。深入研究流域自然规律,融合流域多源信息,升级改造流域产汇流、土壤侵蚀、水沙输移、水资源调配、工程调度等水利专业模型,研发新一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水利专业模型,实现变化流场下数字孪生流域多维度、多时空尺度的高保真模拟。聚焦水利工程体系科学精细调度,推进预报调度一体化智能化、实体工程与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同步交互调度。构建水利业务遥感和视频人工智能识别模型,不断提高河湖“四乱”问题、水利工程运行和安全监测、应急突发水事件等自动识别准确率。

  构建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体系。坚持大系统设计、分系统建设、模块化链接,全面构建“2+N”应用体系。加快推进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等流域防洪应用系统建设,以流域为单元,构建下垫面动态变化的数字流场,结合防洪工程数字孪生成果,升级流域防洪预报、预警功能,增强预演功能,支撑科学制定预案。建设水资源管理调配应用系统,整合水资源总量、水权分配、取用水量、省界断面监测以及经济社会等数据,完善数字孪生平台中红线预警等模型和功能,支撑水资源监管、调配决策预演等业务。结合各级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同步抓好其他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七)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坚持节水优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

  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加快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建立健全省级行政区双控指标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分解明确到地市。新批复10条以上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加快明确各地区可用水量,明晰初始水权,制定出台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推进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鼓励通过用水权回购、收储等方式促进用水权交易。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

  严格水资源保护监管措施。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全面推行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制订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推动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加快实现非农业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计量全覆盖,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按照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完善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机制。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动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全面强化计划用水管理,黄河流域和京津冀地区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大力推动农业节水,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推动水利行业全面建成节水型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出台节水评价技术导则,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向全社会宣传推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把黄河流域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关。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督促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已建项目加快节水改造。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建立高耗水工业项目台账,推动火电、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开展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推进节水目标责任考核,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

 (八)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用导向,深入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善用体制机制法治,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突出流域治水单元,坚持流域系统观念,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以流域综合规划为龙头,健全流域规划体系,建立流域规划实施责任制,完善监测、统计、评估、考核制度,强化流域规划法定地位和指导约束作用。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牵头,建立流域工程项目库,统筹工程布局和项目实施。统筹防洪调度、水资源调度、生态调度,建立流域水工程多目标调度体系,充分发挥流域防总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建立流域层面河湖长制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流域综合执法,强化流域河湖、水资源管理。深化流域管理机构改革,推动“三定”规定报批,理顺流域管理事权,明确权责事项。流域管理机构要尽职履责,切实当好江河湖泊“代言人”。

  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出台强化河湖长制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河湖治理任务,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在七大流域全面建立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流域管理机构与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明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管理责任,变“分段治”为“全域治”。全面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河长制体系。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对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向激励和考核问责,推动河湖长考核评价与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挂钩。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鼓励各地设立巡(护)河员等公益岗位,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机制。完善水利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改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深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严格落实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和安全评价制度,强化工程检查监测和维修养护,突出病险工程安全管理,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划界工作。完善水利工程安全保障制度,建立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全链条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经费、人员和措施,推广市场化、专业化管护模式。完善农村供水保障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着眼“大时空、大系统、大担当、大安全”,强化三峡工程自身安全以及防洪、供水、生态等功能安全管理。强化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资源保护,强化安全调度管理,加大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调水力度,更好地满足华北部分地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对口支援工作。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落实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求,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扩大中央水利投资规模,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信贷资金,推进水利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修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建立水网区域综合定价机制。推动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研究推动建立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水利法治体系。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等基础性法律修订工作,推动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尽早出台,抓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水利重点领域规章制度。支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省份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河湖管理、防洪调度、生态水量管控等方面立法协同。实施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敏感水域常态化排查整治,实施地下水管理、汛前“防汛保安”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重大水事违法行为。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以案释法”,推深做实水利普法,提升水利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制度,发挥公益诉讼保障监督作用。

 (九)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立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需要,扎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着力提升行业发展综合能力。

  抓好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强化政治素质把关,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实践锻炼,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效能,确保水利事业后继有人。加快人才创新团队、培养基地建设,加快培养水利领军人才、科技英才、重点领域人才、复合型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推广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领导干部水利专业化能力培训。全链条做好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保障工作,让水利事业激励水利人才,让水利人才成就水利事业。

  强化水利科技基础支撑。抓实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智慧水利、国家水网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筹建、新建一批部级重点实验室。加强科技攻关,加大泥沙、地下水、土壤侵蚀等领域基础研究力度,实施水利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和流域水治理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努力取得一批突破性进展。加快生态流量、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智慧水利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进水利技术标准国际化。优化水利科技投入机制、研发机制、应用机制、激励机制,形成贯通产学研用的水利科技创新链条,推广应用100项左右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

  推动水利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水利多双边合作,积极参与第九届世界水论坛等重要多边水事活动,持续深化澜湄水资源合作。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涉外合作和管理工作,巩固强化跨界河流水文报汛及重大水情灾情信息共享合作。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公布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水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在流域管理机构推行行政许可一次申报、一本报告、一次审查、一件批文“四个一”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水利部“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移动端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进基层水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扎实做好政务督办、信访、保密、档案、离退休干部、财务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高质量完成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新闻宣传、水情教育、水文化建设。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水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水利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向基层单位延伸,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抓实组织建设。将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巩固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做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第二届“水利先锋党支部”评选表彰,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建督查并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强基固本。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抓好“关键少数”,做实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紧盯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内部巡视巡察,加快构建上下联动、贯通融合的巡视巡察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巡视巡察监督质量。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对党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特别是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三严三实”,崇尚实干、力戒空谈,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要抓细抓实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工作,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意气风发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同志们,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使命如磐、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网